網售非法輸入物 被罰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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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露天拍賣兩年多前刊登販賣中國大陸鳳爪、匈牙利豬肉、以及日本雞皮餅乾等十七項非合法輸入的肉製食品,農委會認定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十五萬元,露天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裁罰無誤,判決露天敗訴。

露天網路平台自民國一0八年十二月十七日至一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間,刊登韓國牛肉條犬貓食品、泰國雞皮餅及中國、日本等十七件食品廣告。農委會防檢局查獲後,認定十七項檢疫物屬非法輸入,露天卻未限制瀏覽或移除,開罰十五萬元。

露天不服,提訟抗罰,主張網路平台業者不具備檢疫相關智識,應屬協力角色,也不是實際刊登違規商品者,是賣家故意規避關鍵字,致阻擋機制無法發覺而上架商品。若要求網路平台做到「零檢出」,以現在技術無法達成。

防檢局抗辯指出,彩券、煙火炮竹、藥品也都禁止在網路平台販售,露天均未見技術困難,卻主張禁止刊登肉類製品,技術無法達成,顯有矛盾。露天刊登十七項違規商品確實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無違誤。

法院認為,露天經營網路平台,依法有確認檢疫物為合法輸入,才能刊登廣告的義務,露天怠於查察,導致違規商品上架,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防檢局開罰沒有違誤,判決露天敗訴。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