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達人判賠342萬 小S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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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標榜全天然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九年前爆出使用人工香精的弊端,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消費者提起團體求償訴訟。一審判決生技達人公司及前後任董事長莊鴻銘、徐洵平應共同賠償五百三十八萬二千元。台灣高等法院十六日改判賠償三百四十二萬八千多元。

至於當年曾公開為胖達人站台宣傳的藝人小S,事後雖出面公開道歉,但也遭消基會求償。不過,一、二法院均認為,小S雖有出席開幕活動,並表達對麵包的看法與意見,但生技達人公司未將她的言論作為廣告,未達薦證廣告效果,因此判決小S不須賠償。

生技達人公司旗下的胖達人手感烘焙店,於民國九十九年起標榜麵包「使用天然酵母、天然萃取香料、天然素材、絕無人工香精」,高價販賣麵包。一0三年間有民眾揭發該店使用「人工香精」,胖達人第一時間否認,經台北市衛生局調查而戳破謊言。胖達人雖認錯道歉,並提出賠償方案,但未被消費者接受。

高院表示,消費者因不實廣告購買胖達人麵包而受騙,但所添加的人工香料、商業酵母屬「合法可添加物」,不致立即危害人體,每人准予慰撫金一千元。且考量生技達人公司事後已賠償逾一億元,懲罰性賠償金應以一倍計算。

高院認定可獲賠的人數為八百六十四人,判決公司與徐、莊應賠償財產上損害八十五萬餘元、非財產損害八十六萬多元、懲罰性賠償金一百七十一萬多元,合計三百四十二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