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青檢改籲推動1、2審輪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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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將蒐集檢察官及外界意見尋求共識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針對檢察官人事改革,劍青檢改十四日發表聲明,呼籲法務部堅定一、二審輪調制的改革路線,勿走回擴編「萬年二審」的回頭路。法務部回應指出,將會蒐集檢察官及外界意見尋求共識,推動輪調制度。

針對劍青檢改的人事建議,法務部表示尊重,指出有關「是否建立二審實缺之遴選機制」議題,是一些檢察官的建議,法務部秉持開放態度、傾聽各界聲音,會尋求共識繼續穩健推動讓一、二審輪調制,促進檢察人事經驗傳承及交流。

劍青檢改昨日指出,民國一0六年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一、二審輪調歷練」,此議題獲超過八百名檢察官連署支持,已超過全國檢察官員額半數,經法務部採納執行,目的在革除「萬年二審」。

雖然法務部採取「新二審均須回任」、「舊二審可做到退休」的折衷作法,但檢察體系的共識在於:「舊二審」應逐年退休減少,破除「萬年二審」。

但新制才實施四年,第一批「新二審」回任一審不久,法務部即開始研議「是否建立二審實缺之遴選機制」。為有效推動改革制度對話,檢青檢改希望高檢署或法務部能說明以利檢察官公開討論。

劍青檢改質疑,二審有哪一項特定業務,必須將「新二審」長期留任,並轉為實缺(萬年二審),才可有效延續推動?如果真的有這種特定業務,為何無法交由現有的「舊二審」實缺人力辦理?如認為現有的「舊二審」已難以交辦業務,則挑選「新二審」加入「萬年二審」行列,難道就可放心長期交辦?國安案件交給二審實缺人力偵辦,起訴品質會難道會比一審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