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保法投保薪資 部分逕上調

322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於今年五月施行,為提供勞工更適足的職業災害保險保障,投保薪資上限為七萬二千八百元、下限為基本工資。勞保局二十九日指出,五月一日將主動調整三種投保對象的投保薪資、人數約二百七十三萬人,投保單位不須再另外申報。

災保法今年五月一日實施,將以制定專法形式,將勞工保險條例中的職業災害保險,以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整合,包含災前預防、災害補償及災後重建。專法也擴大加保對象,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

考量職保的投保薪資級距上、下限與勞(就)保並未相同,為簡化申報作業,勞保局已配合修正多項合一的勞、就、職、健保申報書表,投保單位申報新進勞工加保時,請依勞工的實際月薪資總額填報,勞保局將分別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將勞工的投保薪資自動歸級至正確等級。

舉例說明:勞工每月薪資為七萬二千元,投保單位於申報其加保時,應按其實際薪資七萬二千元填報,其勞(就)保投保薪資級距將自動歸級為四萬五千八百元,職保將歸級為七萬二千八百元。

勞動保局指出,針對勞(就)保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者,逕予調整職保的月投保薪資為基本工資等級。勞(就)保月投保薪資為四萬五千八百元的受僱勞工及委任經理人,則比對勞退月提繳工資逕予調高,最高調整至七萬二千八百元。勞保月投保薪資為四萬五千八百元的雇主,逕予調整職保的月投保薪資為七萬二千八百元。

為了維護被保險人權益做到簡政便民,勞保局將於五月一日主動辦理職保月投保薪資逕調作業,上述的三類對象共約二百七十三萬人,投保單位不需要再另外做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