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婦二度跑出負壓隔離病房 判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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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周姓婦人去年六月間確診新冠肺炎,住進醫院負壓隔離病房治療,竟二次擅自離開病房,所幸最後都被護理人員找回。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她判處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應向公庫支付二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周婦去年六月間因確診住進醫院負壓隔離病房治療,竟違反衛生主管機關指示,擅自離開負壓隔離病房進入走廊,剛好被護理人員發現,乃將她推回病房,未料,她又趁機跑出,並在病房走廊、庫房間四處走動,並沿逃生樓梯往下走。嗣經聞訊趕到的護理人員合力將她抬回隔離病房。

被告偵訊時辯稱其當時口渴、很難受,要拿水喝,當時沒辦法走路等語。嗣於審理時坦承犯行。

法官審酌被告未能遵守規定,擅自離開負壓隔離病房,造成其他人受傳染之風險,衍生恐慌及社會不安,實該非難,並考量犯後終能坦承等情,量處拘役五十日、緩刑二年,另要向公庫支付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