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指加密貨幣財產申報 應於備註欄申報

27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公務人員若持有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數位資產該如何申報財產,引起立委關切。監察院答詢指出,所有與個人有關的財產都應該申報,現行申報項目沒有的,也應於備註欄申報。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表示,這是新興問題,將會檢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日邀監朱富美列席,說明監察院今年度的立法計畫。

立委江永昌質詢指出,監院受理並監督全國公務人員等財產申報,其中政務委員唐鳳在財產申報中,備註「未持有比特幣」、「擬開設虛擬通貨帳戶」,其餘官員未見有申報加密貨幣、數位資產,是不知歸類何種資產而未申報,還是根本沒被要求申報?

監院財產申報處長陳美延指出,所有個人財產都應該申報,現行申報項目沒有的應於備註欄申報,而財產申報主要是填申報基準日內那天的財產,但備註欄也提供揭露說明的地方。

江永昌質疑,這種宣示並未解決問題,財產申報會因財產種類的定性而有不同申報門檻,但加密貨幣、數位資產的估價往往十分困難,顯然監察院目前無法進行相關查核或處罰。

朱富美指出,法律確實跟不上,這是加密時代的新興問題,影響的不只是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針對加密資產如何申報、如何查核,將會檢討,也會提供給的主管機關法務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