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3大部分負擔5/15起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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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衛福部健保署8日公告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調整,自今年5月15日起正式實施。民眾做檢驗檢查、拿藥、小病衝大醫院急診費用將提高,健保署說,新制實施後約5成民眾就醫支出不受影響、4成民眾每天多負擔不到4元。

國內健保財務面臨連年虧損窘境,為強化健保財務狀況,近期衛福部擬調高健保藥品、檢驗檢查、急診等3大部分負擔進行改革,修正草案歷經2週預告,昨日正式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門診藥品、門診檢驗檢查、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新規定5月15日實施。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這次調整主要目的不是彌補健保財務的缺口,而是藉由小幅度調整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來控制不必要醫療支出。

此次公告主要將基層診所的檢驗檢查部分負擔起徵點,從原本新台幣500元調高到1000元;另有部分級距從50元調整為100元,以方便醫療機構行政作業,影響民眾人數也隨之減少。

依據新版規定,未來民眾到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拿藥,將收取20%部分負擔、上限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現行收取方式,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元以上收取20%、上限200元;慢性病連續病處方箋第1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收費,第2次後維持免收。

在檢驗檢查部分,轉診者將收10%檢驗費部分負擔、未轉診收20%,估每次就醫多收100元至400元,未經轉診就跑到醫學中心做檢查收最多上限400元;地區醫院檢驗費低於500元免收,西醫基層診所、牙醫及中醫則是低於1000元免收,超過者以10%收費、上限100元。

至於急診部分負擔方面,檢傷分類4到5級的輕症患者跑醫學中心急診,部分負擔從550元漲至800元,第1到2級重症患者從450元降至300元;檢傷分類4到5級到區域醫院收費從300元漲至600元,第1到2級患者則從300元降至200元;診所、地區醫院維持收費150元。

李伯璋指出,新規定實施後,約50%民眾就醫支出不受影響,另有40%民眾每天多負擔不到4元,每年約可挹注健保99.9億元,到了年底安全準備金預計維持1.32個月的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