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中央市場攤鋪收回 持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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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持續執行中央市場收回計畫,一一三年六月三十日前受理申請。(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區五權路中央市場攤鋪位收回作業自去年十一月起受理申請,統計截至今年五月底,市府經發局已完成五十七席攤鋪位繳回程序,核發補助費二千三百三十九萬一千零一十五元,使用人繳回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二點八,經發局將加速辦理審查作業,鼓勵使用人盡早搬遷。

經發局表示,中央市場攤鋪位繳回申請期限延至一一三年六月三十日,依「台中市改建公有零售市場補助費安置費發給辦理」規定,使用人如有營業需求,可申請安置至其它公有零售市場空攤鋪位,放棄安置者可申請搬遷補助費四十萬元及設備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