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羅哈司機害6命 判4年2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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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阿羅哈客運前年在中山高速公路高雄岡山路段發生重大車禍,造成六名乘客死亡,主因是吳姓駕駛低頭分心翻找面紙,致失控自撞內側護欄,釀成重大意外。一、二審法院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吳男判刑四年二月,最高法院昨(五)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前年九月十一日深夜,阿羅哈客運吳姓司機(四十歲)搭載十六名乘客,從高雄發車北上,剛從岡山交流道進入國道一號時,疑要閃避前車,緊急左轉,造成車輛失控衝撞內側護欄,多名乘客被拋出車外死亡,吳男也受傷。
吳男在事故後的第一時間沒有認錯,辯稱是因前方車輛未開車燈,當發現前車要閃避已經來不及。
一審橋頭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吳男判刑四年二月,二審高雄高分院去年十一月維持原判。最高法院認定原判決沒有違誤,昨日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