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候選人名義送好康 男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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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國民黨第二選區立委參選人李武龍競選總部向警方報案指,有人假借其總部名義招攬活動,疑涉賄選。南檢指揮市調處及麻豆警方傳喚卅一人漏夜訊問,廿一日以李姓公會發起人涉犯選罷法且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另羅姓男子則以五萬元交保。
 李武龍競選總部指出,日前有人假借競選總部及多個工會、社區名義向外招攬揪團,只要繳交費用就能參加餐會、旅遊、拿禮品及年終尾牙等,總部在十一月十六日接獲支持民眾反映後,立即向警方舉報,要求警方調查釐清一切。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九十九條規定,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至一千萬元罰金。不論以何種名義,如與民眾的投票行為有對價關係,都會有賄選嫌疑。
 據調查,南市某工會、發展協會日前擴大發傳單招募會員並指入會者需繳納一千兩百元,並標榜每年可參加四次餐敘、全省旅遊十次以上(另繳費用),入會的人更可領香腸五節、魚丸八粒、可口奶滋兩條,同時也通知十二月十六日將在麻豆某餐廳舉辦年終尾牙。
 南檢廿日立即動員市調處、麻豆分局傳訊協會人員等卅一人,晚間移送南檢複訊,釐清是否涉嫌賄選,檢察官訊後認李姓發起人涉犯選罷法向法院聲請羈押,昨傍晚獲准,另涉案羅姓男子則五萬元交保。
經查,南市勞工局清查發出招募會員的工會,並無該登記立案的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