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指修憲複決公投將辦五場意見發表會

302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攸關十八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案將於今年十一月二十六與九合一選舉同日投票。中選會十九日指出,為使正、反雙方意見可以充分表達,委員會議決議將於十一月中旬,舉行五場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

中選會指出,修憲複決案意見發表會將自十一月十二日至二十二日間,於無線電視台舉辦五場,由立法院代表正方,相關政府機關或經許可設立辦事處的反對意見者代表反方,正反方最晚須於十月二十日前向中選會提出代表名單。

中選會說明,民眾要擔任發表會或辯論會代表人,應先向中選會申請許可設立辦事處,由依公投法經許可設立的辦事處於十月二十日前向中選會推薦代表人。

民眾持支持意見,由支持意見辦事處向立法院報名,再由立法院於十月二十日前向中選會推薦代表人名單。持反對意見者,由反對意見辦事處於十月二十日前向中選會推薦代表人名單。

至於如何申請設立辦事處及置辦事人員,中選會說明,公投案支持或反對意見代表人,應於申請設置經費募集許可時,備妥辦事處登記書、辦事人員名冊、辦事人員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印本。

代表人如未申請經費募集許可,另應檢附聯名成員名冊,及其依中選會指定格式的電子檔,聯名人數應達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萬分之零點五以上,即九百六十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