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械條例打破立院修法慣例 朝野將力拚外役監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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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三十日三讀通過修正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過去除了緊急時效性的條約案,總質詢期間不處理法案,這次修法打破憲政慣例,接下來將力拚外役監條例修正通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初審通過警械使用條例,但當時因成立調查小組等條文未獲共識,草案遲遲未三讀修正;今年八月台南殺警案加速立法院討論修法,朝野黨團達成協商共識後,三十日排入討論事項順利三讀。

朝野立委在院會時發言踴躍。曾任警察大學教授的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表示,歷經鐵路殺警、台南殺警案後,立法院終於修改早已不合時宜的警械使用條例,過去許多警察執勤不敢用槍,主因是開槍若損害民眾權利,得獨自面對訴訟、賠償。

游毓蘭指出,修法版本明定適用國家賠償法規,將給警員更多保障,盼警政署強化教育訓練,讓警員面臨危急時大膽用槍,而未來內政部調查小組可納入專家、基層員警,實際反映第一線用槍經驗。

柯建銘表示,過去在立法院總質詢期間,除了緊急時效性的條約案外,從不處理法案,這次警械使用條例三讀通過打破憲政慣例。他並說,三讀修法通過,不僅增加員警士氣、保護警察執勤安全,並要求警政署應加強員警訓練及增加相關設備,接下來將力拚外役監條例修正通過。

民眾黨團幹事長張其祿表示,警械使用條例修正後,後續有賴警政署落實教育訓練;時代力量黨團副總召陳椒華表示,警察的裝備、訓練、人力,政府都應迅速補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