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警代價 怒嗆比土匪還土匪 拘役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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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五十九歲呂姓男子於今年四月間因駕駛堆高機,未請領通行證,遭警方告發,呂接下舉發單時,當著警員面前辱罵「比土匪還土匪」,警方依妨害公務送辦,呂辯稱,沒有要罵警察,只是講給自己聽,法官不採信,判拘役二十五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呂姓男子於今年四月十三日上午,駕駛堆高機行經西屯區工業區二十二路、五權西路時,因未依規定請領請領臨時通行證,遭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工業所警員攔查後,依法告發,但呂不滿被告發,當場辱罵「幹」、「比土匪還土匪」等語,警方認定妨害公務,依法送辦。

呂男雖不否認有講出「比土匪還土匪」等語,但辯稱,不是在罵警員,而是在罵給自己聽。

台中地院審結,不採信呂男辯詞,認定構成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二十五天,得易科二萬五千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