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九合一與修憲複決 投票資格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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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的選舉,除了九合一大選之外,也包括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一案(十八歲公民權),只要年滿二十歲的選舉人都將收到投票通知單。不過,根據中選會公布的投票資格,兩者都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滿二十歲、未受監護宣告,但九合一大選規定要在選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修憲複決部分,要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兩者略有不同。

中選會十五日推出投票指南七步驟,投票當天要先測量體溫、用酒精消毒,暫時脫下口罩讓選務人員確認身分,然後領取選舉票和修憲複決票,進入圈票處圈票,將選票投入指定票匭就完成投票。

根據中選會公布的簡單投票指南動畫影片,影片指出兩項選舉的選舉人法定資格,在九合一選舉部分,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滿二十歲、未受監護宣告,並在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

至於投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一案的投票資格,也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滿二十歲、未受監護宣告,且要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

中選會也提醒投票時注意事項,包括禁止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請勿攜帶手機或具攝影功能的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不在此限;禁止攜出或故意撕毀選票、修憲複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