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與6家培訓機構簽署船員培訓計畫M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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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為落實離岸風電船員之培訓機制,昨日與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中心、台灣風能訓練公司等六家培訓機構簽署本國籍離岸風電船舶船員培訓計畫合作備忘錄。(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航港局為落實離岸風電船員之培訓機制,二十七日與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中心、台灣風能訓練公司、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財團法人中華航業人員訓練中心等六家培訓機構簽署「本國籍離岸風電船舶船員培訓計畫合作備忘錄(MOU)」,共同合作開設適用之離岸風電訓練課程,讓我國離岸風電船員更具國際競爭力。

為落實離岸風電船員培訓工作,航港局已於今年九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告「非本國籍工作船申請停泊國際商港以外之其他港灣口岸作業要點」第七點,自十月三十一日起,外國籍離岸風電船可以採提供培訓經費方式,由培訓機構代為訓練具相關技能之離岸風電船員供業界聘用,達到離岸風力發電技術本土化之目的。

航港局表示,希望經由此培訓計畫的實施,讓船員能夠強化專業,於商船或離岸風電船舶上適格合適的工作,也藉此提升我國離岸風力發電自主能力,穩定培育能源供給提供合適之本土化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