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殺外送員 未錄音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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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於四月凌晨三時許向善化某麥當勞訂外送,苦等廿分鐘終等來餐點,因不滿餐點冷掉,竟致電店家要求重送,更烙話表示若再拿到冷掉餐點就殺了外送員。陳也因此遭麥當勞員工提告恐嚇,然而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案發時店家電話並未留存錄音檔,認欠缺證據判處陳無罪。

陳從三點0二分訂餐,三點廿二分拿到,中間約廿分鐘,許不滿久候當即現場斥責顎男,並要求其於十分鐘內重送餐點。待顎離去後陳旋即致電該麥當勞,向蘇表示「如果我拿到的餐點是冷掉的,我就殺了你們外送員」。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大致情節相符,然而陳男自始否認說過「殺了外送員」,而蘇姓店長供稱案發時店內電話並無留存錄音檔,無法證明陳曾說過殺人等語。而陳「加害外送員」意圖並未直接向顎表示,也未要求蘇姓店長轉達,客觀上也不構成恐嚇要件。依法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