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勞役造假 富商翁茂鍾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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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涉炒股案被判刑且准易服勞役,竟在易服勞役造假紀錄,另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十個月。台南地檢署七日傳喚翁入監執行,檢察官訊問後發監。

翁茂鍾曾涉及與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等多位司法官有不當往來及送禮、飲宴,還被爆出有廿七本筆記詳列與司法官、警、調、民代及官員往來,名單逾二百人,甚至還涉嫌幫官員「喬事」,醜聞重創司法形象。

翁曾因涉炒作股票與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十年前被高等法院判一年確定。台南地檢署接獲北檢囑託執行翁案,並准翁到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易服社會勞動,二0一二年九月完成執行。但南檢與高檢署在二0二一年重新檢視翁的執行案卷,卻發現翁當年短短九個月間就做完二千一百多個小時的勞動工作。

南檢查出翁茂鍾執行易服社會勞動當年,利用曾任南市警友會理事長身分動用警界關係在警所做假勞動資料,包括工作時間、外出就醫紀錄等等,連當年春節過年休假、颱風、豪雨假,他都登記有勞動工作,一天勞動時數高達八至十小時,甚至有十二小時。

檢方二0二一年五月依偽造文書罪,起訴翁與官田分駐所前副所長楊博賢;南檢林姓觀護佐理員與十位員警,均緩起訴。

台南地檢署表示,翁茂鍾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確定,經檢察官傳喚七日上午十時至執行科報到,翁也準時報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