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人詐團 半年騙得4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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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豐原警分局與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日前共同破獲詐騙集團,該集團以年僅二十二歲李姓、二十三歲曹姓兩名男子為首,十六名共犯提供自身帳戶並擔任車手進行提領,短短半年吸金高達近四千萬元,十八名被害人遍及台北、台中,警方依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

豐原警分局和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歷經長期蒐證,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發現李嫌、曹嫌招攬十六名自願性人頭帳戶,收納麾下,由這十六人提供自己帳戶並擔任車手提領,組成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詐騙組織打電話行騙,謊稱被害人涉刑事案件,要求到超商接收偽造監管財產司法文書「假冒公務員」、誘騙被害人提供財產「假投資」。

調查指出,詐團也假冒被害人親友,佯稱因故急需借款等方式,以「猜猜我是誰」等三類詐騙手法行騙,詐騙被害人十八人,詐騙金額三千九百六十三萬元。李男甚至製作虛假對話紀錄,交由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獲時脫罪使用。

警方在現場查扣有工作手機五支、金融卡四張、郵局存摺一本、贓款六十五萬八千五百元,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