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夜店偷吃 醋男施暴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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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男子得知女友去夜店狂歡後和其他男人回家發生一夜情,抓狂質問「做愛為何找別人」?並痛罵她很賤,還強脫衣服咬脖子、掐胸及扯髮,不顧對方哭著求饒一連硬上二次,還恫嚇要將性愛影片PO上網。法院審酌,男子犯後坦承已賠二十五萬元調解,依強制性交罪判二年,緩刑三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男子一一0年四月二十三日得知女友去夜店和不詳人士過夜、性交,憤怒下跑去女子家質問為何和他人一夜情,並稱「你想要做愛可以找我,為何找別人」?強脫她衣服還咬脖子、扯髮痛罵「妳是不是很賤」還搧耳光,不顧女友邊哭邊道歉。

男子不罷休,二度朝女友硬上並掐胸、逼口交;就連對方哭求饒喊痛,他還說「如果你再動就要弄更久」、「妳以後交新男友,我找妳出來妳就要出來」,並恫嚇「否則就要把之前拍的裸照、性愛影片放上網」,後來女子就醫驗傷經社工通報警方。

審理時,男子坦承不諱,和前女友指證相符,並有對話、驗傷可佐證;法院考量,男子和女友當時是熱戀情侶,因發覺對方和不詳人士一夜情失去理智,且男子事後均坦承、賠償二十五萬元調解成立,加上之前沒有前科等,依強制性交罪判二年,緩刑三年,期間應參加法治教育三場並交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