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違學倫理 薛指是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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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部分民間團體質疑再生醫療法草案違反學理與倫理,衛福部長薛瑞元29日表示,「這是很大的誤會」,再生醫療所做的人體試驗,跟一般化學藥品的人體試驗不一樣,但不要因此誤解沒有完成3期臨床試驗。

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9日審查再生醫療法草案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薛瑞元在會前表示。再生醫療法中,可以申請核定的醫療技術或是製劑,都一定是通過人體試驗才有足夠的數據證據,提供給申請之後的審查,並不是沒有經過人體試驗就可以直接申請,或用到病人身上。

對於民間團體的質疑再生醫療法草案違反學理與倫理,薛瑞元表示,再生醫療的臨床試驗,也就是人體試驗的階段,沒有辦法用雙盲的、隨機的方式做人體試驗,再生醫療的技術,通常都必須有配合的治療方式。

舉例來說,要把自己原來體內癌細胞殺死,然後打進經過處理後細胞,或者可能需要一些技術,把這些處理過的細胞組織,送到特定部位,才能發生治療效果,都不可能在健康人身上去做。

薛瑞元說,再生醫療人體試驗,與一般化學藥品人體試驗不一樣,但不應誤解為沒有完成3期臨床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