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詐欺集團 法務部提3大重點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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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法務部十日晚間指出,為維護民眾身家財產安全,將全力查辦詐騙惡行、強力抑制詐欺集團氣焰,除積極督導台灣高等檢察署帶領檢警調機關,統合偵辦量能,朝「檢肅暴力幫派、截斷不法金流、嚴懲詐欺集團」三大重點方向執行。

高檢署近日規劃全國同步打擊詐欺專案行動,結合打詐國家隊成員,召開跨部會聯繫會議,隨時就「懲詐」事項提出具體建議,藉各種管道加強民眾「識詐」觀念,進而達到「阻詐」、「堵詐」目的。

例如經由金融監管、電信網路管理等機關的協助,從來源端降低詐欺案件的被害數量,減少詐欺集團得逞的機會。

為強化處罰規範及周延民眾法益保護,法務部主動從法制面著手,積極推動包括刑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相關法律修正,配合執法機關打詐查緝,加重處罰力道,嚴辦重懲詐欺集團犯行。

刑法部分,修正草案以擴大處罰、加重刑責為修法重點,增訂加重詐欺罪的類型,及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對於類似台版柬埔寨案件,詐欺集團同時對被害人有拘禁、凌虐或暴力犯行,甚至造成死亡、重傷害結果,將課以重刑嚴懲。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部分,以斷絕金援、人援,防止組織勢力蔓延為修法重點。對於近來招攬國人至柬埔寨等國家,從事電信詐欺、性剝削、勞力剝削,甚至摘除器官的亂象,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二千萬元罰金。

至於洗錢防制法修法部分,研議針對人頭帳戶及收簿集團增訂處罰規定,以遏止人頭帳戶,從源頭防杜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