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88槍案偵結 王文宗8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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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市學甲槍擊案狂掃八十八槍震動社會,檢方十四日一舉起訴王文宗、洪政軍、孔祥志等八人;王文宗四月一日以七十萬元交保,洪政軍因斷掌案發監,李奇漢因毒品另案收押中,其餘含孔祥志在內等五人同日下午移審台南地院,晚間裁定孔祥志續押三月,其餘同案分別以十萬至卅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台南市學甲槍擊案於二0二二年十一月十日案發後,包括主嫌洪政軍、槍手孔祥志及協助偷渡的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等八名犯嫌陸續到案,檢警歷經近五月偵結,十四日對洪等八人提起公訴。

但是,關鍵犯案動機,王文宗及洪政軍均矢口否認犯罪而未就其動機做出任何供述,是否有其他參與或幕後策劃共犯待查,檢方已分案持續偵查中。

檢方利用八張照片突破案情,認定王文宗是共犯。檢警發現洪男使用手機、門號均為王文宗名下,而在大陸日常使用消費均以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電子方式為主,王文宗也特別為在大陸身無分文的洪綁定微信支付資助洪、孔二人日常開銷。

為避免實名認證漏餡,王特別在手機中留下手持台胞證照片、台胞證特寫等,部分照片甚至能透過房內鏡子反光發現拍照的洪政軍。

羈押中的共犯孔祥志、郭建彰、李奇漢、謝俊誠及蔡金郎等五人十四日下午移審,台南地院立即展開審理,槍手孔祥志經訊後坦承持槍恐嚇、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等犯行,因其所犯槍砲罪嫌嫌疑重大且為五年以上重罪,而孔犯後偷渡逃亡一0八日有逃避審判之客觀事實,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審酌孔所述槍枝來源與檢方事證出入甚大且為本案主要嫌疑人,有羈押之原因以及必要,裁定自本月十四日起延押三月。

郭建彰、楊展華訊後坦承湮滅證據、藏匿人犯,否認共同持槍恐嚇及共同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犯行。審酌兩人涉案程度、相關證據皆經檢方移送,無尚須調查事證,分別准予十萬、卅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謝俊誠訊後坦承非法寄藏槍彈犯行,否認共同持槍恐嚇及共同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犯行,經審酌無羈押之必要准予十萬元交保。

提供衝鋒槍的蔡金郎經訊後否認全部犯行,惟同案被告証述及起訴書所載其他各項證據,已佐證其犯罪嫌疑重大,蔡嫌所涉為五年以上重罪,隨有高度逃亡可能性,惟考量涉案情節,及相關證據皆經檢方移送,無需調查事證、無羈押之必要,准予廿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