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關管理實施自動化貨櫃集散站試辦作業要點生效即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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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高雄關發佈,訂定「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管理實施自動化貨櫃集散站試辦作業要點」,自今(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生效。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管理實施自動化貨櫃集散站試辦作業要點如下: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為因應碼頭貨櫃裝卸作業與櫃場管理自動化之國際趨勢,並為結合海關物聯網全時監控系統,透過物聯網技術連接數據強化風險分析與管理,特訂定本作業要點,以優化貨櫃碼頭關務管理,促進貨物移動安全,便捷進出口貿易流程。

為辦理業者依本要點規定申請免船邊加封與空櫃檢查之審查及停止適用等相關業務,該關應組成業者申請卸船時實貨櫃免加封及空貨櫃免受檢審查小組(以下簡稱審查小組)審核相關事宜。審查小組由關務長第一職務代理人擔任召集人,成員由相關單位主管組成。

實施自動化管理之卸船碼頭及集散站,符合下列條件者,其實貨櫃卸船加封作業,得依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以下簡稱貨櫃集散站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但書規定,申請核准於出集散站時辦理: (一) 經該關核准實施自主管理。(二) 船邊橋式起重機已裝設光學字元辨識設備,能有效辨識船邊解櫃車編號、櫃型、櫃號,能偵測封條有無,並能提供貨櫃裝卸作業照片紀錄供海關調閱查核,其紀錄並存檔九十日以上。

已建置進出管制站自動化車道,出站閘道設置閉路電視監控系統與光學字元辨識設備,能有效辨識拖車車牌號碼、櫃型、櫃號,及配置檢查封條之專責人員,並能提供貨櫃進出站作業照片紀錄供海關調閱查核,其紀錄並存檔九十日以上。與物聯網全時監控服務平臺完成資訊介接,並能將下列各項資料即時傳送至該平臺:船邊橋式起重機裝卸船時之海關通關號碼、貨櫃號碼、橋式起重機號碼、裝卸時間、裝卸別及船邊解櫃車編號。傳輸管制站出站自動化車道之場域代碼、出站時間、車牌號碼、貨櫃號碼、前櫃頂櫃號照片及後櫃門全景照片。船邊入出櫃場儲區之貨櫃資料,包括:貨櫃號碼、海關通關號碼、卸存地代碼、儲區代號、跨載機編號、船邊解櫃車編號、出入儲區時間。船邊解櫃車之運行軌跡紀錄。以電腦控管存站之實貨櫃儲位、移動紀錄及電子修改紀錄,並能提供海關線上即時查核。

卸船時實貨櫃無封條者,卸船時仍應依貨櫃集散站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加封海關封條或海關核准之自備封條。實施自動化管理之卸船碼頭及集散站,符合下列條件者,其卸船時之空貨櫃受檢工作,得依貨櫃集散站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申請核准於出集散站時辦理:(一) 符合本要點第三點之規定。(二) 集散站外圍設置脈衝式、光柵式電子圍籬,或其他足以即時偵測異常侵入之感應式圍籬。(三) 碼頭作業系統結合光學字元辨識設備,具備自動勾稽比對所卸貨櫃與卸貨准單之櫃號及櫃型相關資訊,如有異常,並能立即警示其處理人員。(四) 運輸業於進口貨物艙單內申報空貨櫃明細資料,並由卸存之集散站以電腦控管其實際儲位、移動紀錄及電子修改紀錄,並提供海關線上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