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旅客責任險最低150萬 6月中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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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交通部二十一日預告「計程車客運業投保旅客責任保險最低投保金額」草案,規定計程車客運業應投保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旅客責任保險,新制將於六月中前上路。

去年五月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明定計程車客運業應投保旅客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者,處新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於條文公布後一年實施。

交通部表示,相關條文是去年六月十五日公布,所以今年六月十五日前就會實施。根據統計,目前台灣約有九萬輛計程車,只有經營車隊的業者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由車隊負擔每名乘客一百五十萬元以上旅客責任險的保費,約占所有計程車百分之五十一,不過仍有約四萬五千多輛靠行的計程車不受規範。

由於公車、客運、遊覽車、捷運、台鐵、高鐵、飛機、客船等公共運輸工具,法律都有強制規定業者投保旅客責任險,去年立法院通過「公路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一條修正條文草案」,全面強制計程車投保乘客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