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檢修法 學生沾毒家長可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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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為防範青少年藥物濫用,教育部修正學校尿檢要點,除教職員外,學生的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也可主動將孩子提報為「特定人員」進而尿檢,且學校須保密。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發布新聞稿質疑台中市東勢高工教師依法提報有藥物濫用嫌疑的學生驗尿名單,校安人員卻洩漏是教師舉報。東勢高工否認洩漏提報人,採檢當下學生詢問為何自己要被抽驗,作業人員將相關認定過程和規定告知,並已跟學生父親說明。

教育部指出,根據「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以下簡稱學校尿檢要點)」,包括導師、校內任課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學校的職員工等,若懷疑學生有施用毒品的嫌疑,都可提報列入「特定人員」名冊,以執行尿檢。

另外,校園反毒實務中,常有家長察覺自己孩子沾染毒品,想要大義滅親。教育部修正學校尿檢要點,增列學生的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也可主動向學校反映,將孩子列入「特定人員」名冊。

不論提報人是教師還是家長,教育部強調,學校都須遵守「保密原則」。另外,尿檢前也要注意師生心理感受和避免標籤效應,如果未成年學生拒絕尿檢可通知家長協助,以避免後續爭議。

根據學校尿檢要點,學校建立特定人員名冊後執行尿檢,如果確認有濫用藥物,須依法執行校安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