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3配套措施 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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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29日通過教育平權1+3方案,教育部長潘文忠(中)強調,這次的方案會由行政院額外編列預算,由政府全數支應所需經費,不會排擠現有教育預算,更不會增加學校負擔。(記者王誌成攝)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二十九日通過教育平權1+3方案,預計補助私立大專院校生學費一年約三點五萬元,等同彌補了公私立學費差距的七成;配套措施則包含加碼減免大專經濟弱勢學生學雜費、精進就學貸款。

對此,教育團體認為有助拉近公私立大專學費,有助邁向高教公共化;私立大學校長則認為,錢用在學生身上,學校未獲任何經費挹注,對提升高教品質沒有幫助。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表示,除了學費,私校仍常違法超收其他費用;教育部說,會加強檢核和查辦。

行政院會通過教育部報告的「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不計就學貸款受惠人數達六十三點四萬;所需經費約二百一十九億元,將從正在籌編的一一三年度預算中編列,相關措施將於明年二月實施。

另外,公私立高中職目前部分免學費,這次方案將年級與家庭年所得門檻都拿掉,提出高中職學費全免政策。這項政策未設定排富條款,教育部長潘文忠解釋,是以教育平權概念出發,不應有差別待遇。

方案重點為,政府將補助私立大專院校學士班(含五專後兩年)學生,每年減免學雜費三點五萬元。三項配套措施包含加碼補助大專經濟弱勢生學雜費,原先家庭年所得在七十萬元以下的學生,定額減免學雜費兩萬元,同時擴大補助範圍,新增家庭年所得七十萬至九十萬元者,定額減免學雜費一點五萬元。

原先高中職就有部分免學費,這次方案將普通科、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二、三年級,且家庭年所得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上學生,全面納入免學費範圍,等同高中職學費全免;第三則是精進就學貸款及還款措施,放寬申貸門檻與利息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