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鏡電視過關,政治力赤裸裸干預第四權

1281
陳耀祥(坐者)因鏡電視案被列貪瀆案被告,立法院也早就要求在調查清楚鏡電視內部財務和金流前,NCC不得審議變更董監事和上架事宜。(本報資料照)

不顧諸多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突襲審議,通過鏡電視董監變更及第四台上架案,這種政治力赤裸裸干預第四權的作法,除了充分證明民進黨當局對鏡電視強行護航;也顯示蔡英文的意志,才是整個事件的關鍵。

鏡電視是NCC近十年來唯一通過的電視新聞台,也是爭議性最大的一家。從申請執照以來,就出現許多令人非議的事件,舉其犖犖大者:

—鏡電視執照拿到後,就頻頻更換董監事,兩個月內五易董事長及總經理等重要人事,非但不依正常程序,有的董事長還僅任職十一天,許多董監事更都是零持股,完全有違常理。

—鏡電視執照和人事都有「英系」要角操作的影子,台內充滿政治色彩。

—鏡電視與鏡週刊不但被指違法共用人力,而且有多名鏡週刊工作人員領鏡電視薪水;二者之間財務往來及鏡電視財源,都有諸多觸法嫌疑。

—從二0二一年五月起,鏡電視每月支付顧問費十萬元,給一名「前NCC」官員。

—以「階段性任務完成」為理由,無預警將新聞主播解職。

如果一般電視台出現這麼多狀況,NCC早就依法處分,但每次碰到外界質疑或NCC委員批評鏡電視缺失疏漏時,NCC明知鏡電視問題重重,卻都會允許鏡電視補件;其他電視台申請案補件最多十次左右,而鏡電視補件已超過三十次,這就像學生成績很爛,明明應該被當,可是校方卻讓他不斷補考,非要讓他過關。這不是包庇什麼才是包庇?這不是護航什麼才是護航?

據NCC內部爆料,一名現任委員「異常關切」鏡電視的審查進度,幾乎每週都向承辦單位探詢審查進度,在鏡電視最後拿到執照的審查會議上,此人也力挺主委陳耀祥讓鏡電視過關。

為什麼不管鏡電視出了多少問題,以致本來應該是「獨立機關」的NCC都非要讓鏡電視過關?就有立委曾公布二0二一年十二月下旬鏡電視股東會錄音檔,指控時任董事長的裴偉在會議中提到,他曾向蔡英文反映NCC面試時,「問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問題」,蔡英文因此要蘇貞昌趕快處理,蘇貞昌找了NCC主委陳耀祥,「順利的話應該會在十二月底前拿到執照」;他並告訴股東,府方透過洪耀福告訴陳耀祥,「這個是總統的旨意,不是行政院長的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這個案子都是要做的」。

耐人尋味的是,此事曝光後,裴偉先是聲稱錄音檔遭到變造、剪接,但經過第三方鑑定機構鑑定,這些錄音檔並沒有經過剪接、變造的疑慮;裴偉又改口說是自己「膨風」,並未「上達天聽」。但從事後的發展來看,不管立委再怎麼質詢、抗議,外界再怎麼抨擊、質疑,NCC始終全力為鏡電視護航,要說陳耀祥一意孤行,完全沒有「秉承上意」,其誰能信?

事實上,鏡電視被檢舉申請執照過程涉及不法,台北地檢署已分案調查,並將陳耀祥列為貪瀆案被告,以他字案偵辦中;同時,立法院早就要求在調查清楚鏡電視內部財務和金流前,不得審議變更董監事和上架事宜;於法於理,NCC此時根本就不應該審議鏡電視的案件,陳耀祥更應該迴避此案;但NCC卻反其道而行,陳耀祥竟然還自己排案審查,以偷襲方式強行讓鏡電視過關,其間有無蹊蹺?相信社會自有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