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拜打工人口販子 判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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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誘騙多名年輕人前往杜拜從事詐騙機房工作,專騙中國大陸人民,如績效不佳便將人轉賣給另一個不法集團,轉向家屬索取十五萬贖款才放人。法官依違反本人意願買賣人口罪將陳男判刑五年半。

二十多歲的陳姓男子於二0二一年七月加入「阿禾」、「包子」等人組織的詐騙集團,利用「招聘海外杜拜徵才文字推廣員」名義,且故意隱瞞去杜拜是從事詐騙工作。

詐騙集團扣留被害人護照無法自由返回台灣,若提早解約需要「賠付」機票、食宿、PCR(核酸檢測)等費用,陳男於同年七月卅一日與被害人一起抵達杜拜的詐騙集團機房。

二0二一年九月間,被害人因上班打瞌睡、詐騙業績不佳,詐騙集團以「賠付」款項為由,把被害人賣給另一個詐騙集團,繼續從事詐欺機房工作,陳也因此獲得一萬元介紹費。

陳男坦承,有參與犯罪組織,並且招募四名被害人到杜拜從事詐騙的工作,他說,被害人因為還積欠公司款項,才用「債權轉移」的方式,把被害人原本應該賠付給公司的債權轉移給第二家詐騙集團。

被害人父親出庭作證,稱兒子以「爸爸能不能借點錢.讓我回台灣……救救你兒子啦」發出求救訊息,他從台灣匯十五萬一千元到一個林姓男子的帳戶,才把兒子贖回來。

法官認為,把人當作商品轉賣問題,是任何自由國家無法接受並應嚴肅面對。陳男依違反本人意願買賣人口罪判刑五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