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黎明重劃案 沒收土地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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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判決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案,沒收市值逾二百億元的九千八百坪抵費地,引發地主不滿。 (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爭議不斷,台中高分院最近將被告楊文欣等人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和偽造文書等罪判刑,同時沒收市值逾二百億元的九千八百坪抵費地,引發地主不滿。地主表示,法官應該要被告吐出錢來,把土地還給地主,「哪有別人做錯事,卻要沒收我們財產的道理?」

台中地方法院在一一0年十月,針對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弊案,認定前立委楊文欣等十二人,虛增四百六十七名人頭地主取得重劃會主導權,再虛增工程等費用十三億多元,詐取一萬二千八百一十四坪抵費地,依背信等罪判刑。

黃姓地主說,台中黎明重劃案二審今年五月三十日判決,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判決書指出,被告因為虛增重劃費用,沒收九千八百坪抵費地,並且是市政路邊最精華的「交六」用地,市值逾二百億元,如果平均分配下來,每位地主可發還近千萬元土地;這些都是當初地主參與重劃的土地,為何來自地主們的土地如今卻變成政府的?

黃姓地主表示,如果被告因虛增重劃費用需要沒收犯罪所得,法官應該要他們吐出錢來,把這些土地還給地主,「哪有別人做錯事,卻要沒收我們財產的道理。」

至於當初未簽同意書參加重劃的百分之二地主,因為在判決中認定是「受害人」,這些極少數地主也是本案告訴人,只有他們可能可要求發還沒收的抵費地。

反對重劃的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則表示,對於楊文欣等人二審判決較前審為輕難以接受,財團取得重劃權,完全由重劃會主導,所有利益、權力掌握在財團手上,這些地主還有另外一半不同意重劃的地主,也算都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