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3-2期選商 祭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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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三之一期行政契約簽署二度展延至八月底,為了防範業者棄標,經濟部擬在三之二期祭出新規,若是三之一得標業者申請展延簽約、最後仍未簽署,將直接失去下期投標資格;若為得標後即放棄簽約業者,三之二選商則酌予扣分。

能源局去年底選定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的渢妙、科理歐永續能源的海鼎二、北陸能源的加能、風睿能源的海盛、法國電力再生能源公司與台亞風能的環洋、天豐新能源及力麗集團的海峽、天豐新能源的達天等六組開發團隊、七座離岸風場獲配三之一期開發資格。

得標的業者原訂須在五月底前完成行政契約簽署,後來二度展延至八月底截止。

除了加能和達天風場直接放棄,知情人士透露,有風場隨著股東資金到位,將在近日完成簽約;另有外商總部與台灣政府契約歧見逐漸收斂,正就法律文件細節進行確認,也持續推進水下文資準備工作,破除不簽約傳言。

在等待三之一期業者簽約同時,能源局也展開三之二選商規則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