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公告酒駕累犯 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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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酒駕新法於去年三月三十一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一0八年七月一日起算,於十年內第二次累犯,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新北市十第二十八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共有四十六人,累計有四百五十三人。

裁決處指出,本次酒駕累犯公告四十六人,酒駕累犯二次共二十人,累犯三次共二十二人,拒測累犯共四人;其中三十六件已結案,二件到案辦理分期,其餘八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強制執行金額共一百五十一萬五千元;另新北市目前已累計公告達四百五十三人,其中三百二十四件已結案,二十六件到案辦理分期,其餘一百0三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強制執行金額達一千六百九十四萬五千元。

裁決處表示,本次公告名單中,梁民鋒已公告第四次,其中二次為拒測累犯,二次為酒駕累犯,被禁止考領駕照累計十六年,梁民鋒未結違規案件中,因拒測第三次遭處罰鍰金額五十四萬元為最高,其遭移送強制執行金額累計達一百五十二萬元。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就須吊扣該違規車輛牌照二年;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沒入該車輛;另年滿十八歲同車者最高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罰鍰。呼籲民眾勿抱持僥倖心態酒後開車,造成終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