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起 TPASS再增9種通勤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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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為鼓勵民眾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TPASS通勤月票」繼第一階段七月一日在北中南三大生活圈上線啟用,台鐵局二十三日宣布,第二階段將於十月二日起擴大啟用九種通勤月票。

TPASS北中南三大生活圈通勤月票上路至今已邁入第三個月,經公路局統計,九月份截至二十一日累計共約有三十八點八萬人次加值購買,包括基北北桃約三十三點一萬人次、中彰投苗約一點三萬人次、南高屏約四點四萬人次);在使用月票搭乘公共運輸部分,約有三千二百二十點五萬人次。

台鐵局宣布,將於十月二日起啟用第二階段通勤月票,上線區域及售價為桃竹竹苗一千二百元、桃竹竹七百九十九元、竹竹苗六百九十九元、竹竹二百八十八元;北宜一千八百元、宜蘭縣七百五十元;花蓮縣一百九十九元及三百九十九元;台東縣二百九十九元(台東社福卡同步上線)。

另基隆市通勤月票二百八十八元亦將於十月十六日啟用。票卡有效期限(三十日)內可不限次數搭乘區間(快)車、莒光號、PP推拉式自強號。

惟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3000型自強號及其他本局指定列車(具專屬性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不可搭乘。

台鐵局提醒,通勤月票進出站使用區間均有限定,旅客不可越乘或穿越搭乘,如進、出之車站未在使用區間內,將於電子票證內扣款(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