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疑遭教練體罰 社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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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針對南市某國中少年疑遭教練不當管教案,市府教育局表示,該游泳教練是學生課後參與游泳訓練團隊所聘,並非學校聘任的社團教練。後續處分由社會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辦理,教育局將督導學校加強學生輔導管教,並且協助家長親職溝通。
 南市傳出某國中一年級學生,不希望老師寒假作業派太多,當面對女老師出言不遜。因該生係學校游泳隊成員,其母在北部工作,所以託付教練管教,平時也住教練家。教練獲悉學生對女老師講話不禮貌,持空心塑膠船槳槳柄體罰。同學打電話向社會局通報,指該學生遭教練不當體罰,被打到全身是傷,引發喧然大波。
 教育局昨日接獲學校通報後進行了解,學生對授課教師說出不雅言語,該教師及導師均告誡學生,並透過聯絡簿告知,希望家長協助輔導管教。該游泳教練從聯絡簿得知上情,予以管教。學校經由社會局告知,才知道有不當管教行為。因該教練非屬學校聘任,且管教行為時間在課後,相關處理將由社會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辦理。教育局將責成學校針對學生進行後續輔導,避免造成學生心理陰影。
 社會局表示,關於南市國中少年疑遭游泳教練不當管教案,社會局家防中心接獲通報後,已派社工介入調查,了解是否有違反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