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審理國安特勤私菸案 吳宗憲、張恒嘉再限境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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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國安特勤私菸案三日開庭,被告吳宗憲少校日前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昨日開庭時再度傳訊少校吳宗憲、張恒嘉兩名被告,合議庭認定兩人仍有限制出境的必要,即日起限境八個月。
 昨日開庭時再度傳喚吳宗憲、張恒嘉到庭,法官楊世賢當庭諭知,經合議庭評議後,認為兩人犯罪嫌疑依舊重大,且先前調離原單位未主動向法院陳報,也有逃亡之虞,因此維持限制出境。
 吳宗憲日前聲請發還手機、筆電部分,公訴檢察官當庭表示,由於另案偵查檢察官尚在偵辦中,且吳員的手機、筆電是扣押證物,可考慮向另案檢察官聲請發還。
 至於吳宗憲聲請發還共九千七百九十七條菸品部分,公訴檢察官認為,菸品已由海關扣押,並未陳報、移送法院,是否發還,本案公訴檢察官無從表示意見。
 吳宗憲委任律師表示,公訴檢察官雖主張另案尚在偵辦中,故主張有繼續扣押手機、筆電必要,但實際上其內容只有本次出訪內容。
 菸品是吳員接受團購,付費受理,依法享有所有權,並非犯罪所得。此外,本案起訴法條顯然與海關緝私條例無關,故完全沒有扣押的正當性。
 檢察官重申,吳宗憲可向另案偵查檢察官聲請發還扣押證物,可見吳員的權力未受影響,應採取合法程序進行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