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居家隔離或檢疫 將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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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延燒,針對有台商吃退燒藥矇混登機返台、或列居家隔離與檢疫者卻趴趴走,對此,徐國勇表示,防疫如同作戰,受約束者都須要自律,一旦違反規定,會有很高的刑責。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五日宣布,中國大陸均已淪為新冠病毒疫區,舉凡中港澳旅遊史回來都要做居家檢疫十四天,但赴港澳事先經過核准,回國可以做自主健康管理。
 不過,對於有台商以吃退燒藥逃避登機檢疫,以及居家隔離或檢疫者違規趴趴走,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防疫如同作戰,如果違反居家隔離及檢疫規定,一旦失聯,甚至協尋,警政單位會以重大案件規格處理,也會涉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
 至於吃退燒藥規避發燒篩檢,徐國勇表示,此舉除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也代表自主健康管理卡填寫不實,也會依刑法的偽造文書罪依法辦理。
 徐國勇強調,請必須居家檢疫者自律,對身體狀況誠實以告,配合防疫措施,防疫是全民工作,要自助助人,不要違法害人。
 中央社/桃園五日電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今天表示,一名被列為居家檢疫的三十九歲男子昨天因違反規定外出訪友,警方獲報後通知男子返家,並依法裁罰,最高罰十五萬元,這也是桃園市防疫以來的開罰首例。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延燒,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下午發布訊息指出,位於中壢分局仁愛派出所轄區內的一名居家檢疫列管對象,昨天違反規定離家訪友,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要求男子即刻返回住所。
 警方說,這名男子的手機因為被發現訊號異常,警方前往確認後,發現男子已離家,立刻調閱大樓監視器追查行蹤。
 警方表示,警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送交衛生局裁罰,這也是桃園市首例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而遭開罰的案件,男子最高可處新台幣十五萬元罰鍰。這名男子一月曾到武漢,返台後應實施居家檢疫,卻未配合規定做好防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