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太三涉關說 監院糾正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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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針對國安會前首席諮詢委員、法務部前部長邱太三被控關說案,監察院調查認定,邱太三未依法定陳情方式辦理,涉及「關說」典型行為,但彈劾未通過。至於各地檢署協商程序作法不一,現行法規制定不足,這部分的違失則通過對法務部的糾正。
 邱太三被控為了聯新國際醫院(原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涉嫌逃漏稅案,疑「關說」時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本案由監委王美玉、林雅鋒負責調查。
 監委調查後,去年十一月五日第一次提案彈劾邱太三、彭坤業,當時以三比十票未通過。監察院十一日再度召開彈劾審查會,彭坤業的部分以一比八未通過,邱太三部分全部不同意,兩人彈劾不成立確定。
 林雅鋒指出,彭對於邱的「關說」,正確做法是向桃檢政風室先登錄,若產生與檢察官認定不一致時,彭雖可基於「檢察一體」原則,指示繼續進行協商,但一定要採用書面並附理由。
 但彭未依規定辦理,嚴重影響司法公正性並損害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因此送請法務部依「法官法」進行職務監督。至於邱太三未依法定陳情方式,或揭露檯面下事項,不合行政程序法相關法令,也涉及「關說」典型行為,送請國安會參處。
 監委認為,針對公訴實務常以「審判外非正式協商會議」名目,進行與被告、辯護人的洽商方式,因現行法規範制定有所不足,各地檢署就協商程序作法不一,易加深檢察官與被告、辯護人利用此制度的困難性,這部分的違失則糾正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