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縣台東新廚餘工程驗收不過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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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台東縣環保局為處理廚餘規劃新建「台東縣廚餘回收再利用中心」,該工程於去年間完工試運轉後,發現許多缺失與契約規定不符,且廠商承諾也屢次跳票,縣環保局已通知廠商終止契約,該工程案目前已進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調解當中。
 近來傳出有環保團體建議台東縣協助處理高雄市的廚餘,以廚餘交換垃圾方式外運垃圾至高雄焚化,並質疑縣環保局是否為開焚化爐蓄意堆積垃圾、製造垃圾危機,又或者針對「台東縣廚餘回收再利用中心」工程驗收故意刁難業者。
 環保局表示,「台東縣廚餘回收再利用中心」廠商規劃時未妥善調查廚餘性質,導致後續設計及興建過程產生問題,無法符合契約要求,進而無法驗收啟用。雖尚未驗收啟用,台東縣目前仍有一座廚餘回收再利用廠,可供廚餘堆肥再利用,並爭取到環保署補助二套破碎脫水設備,目前全廠設備均使用中。
 目前運作中的廚餘回收再利用廠已全量運作處理台東縣的家戶廚餘,並沒有多餘的廚餘處理量能可供外縣市再利用。
 針對焚化廠啟用問題,台東縣環保局也表示,焚化廠啟用是為台東縣建立垃圾自主處理機制,在各方努力下,終獲議會及民眾支持同意啟用,環保局也將更嚴格為民眾健康把關,使各項標準符合法規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