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無送餐 居家檢疫父子外出覓食

688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南市傳出一對父子遭居家檢疫十四天,誤以為有送餐服務,等不到餐食,便出門飽餐一頓,經告知後只好拜託里長買了一箱泡麵,希望度過檢疫期。民政局表示,居家檢疫者三餐自理,若有特殊狀況可以連絡社會局、區公所協助,不要趴趴走,否則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市長黃偉哲在臉書PO文,台南有一名居家檢疫個案失去聯繫,讓警政、民政系統及防疫人員勞師動眾找人,耗費公共資源、危害防疫安全,除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重罰,市府也不排除索取賠償尋找的相關費用,絕不寬貸。
 黃偉哲呼籲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的民眾,一定要落實隔離,雖然稍有不便,卻可以保障、親友與市民們的安全,居家檢疫者趴趴走,一定重罰。
 據了解,這一對父子從中國大陸返台,抵達國門即收到「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面對武漢肺炎防疫措施,父子倆配合居家檢疫十四天,原本以為政府單位會配送便當餐食,但餓了一、二餐,等不到便當,便出門飽餐一頓。
 當地里長及里幹事電話進行健康關懷,這對父子提出「三餐」問題,餓得沒辦法才外出用餐,經告知才得知不能外出,且三餐必須自理,最後父子二人認為請別人每餐代送便當,十分麻煩,乾脆拜託里長買了一箱泡麵,可以好幾天不必為了三餐煩惱。
 居家隔離者(與確診病例接觸者)擅離住家或指定地點,即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六至三十萬元罰鍰,並執行集中檢疫強制安置。居家檢疫者(具中港澳旅遊史者)擅離住家或指定地點,首次違規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一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再次違規即執行指定處所強制安置。
 民政局表示,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加強聯繫,主動關懷居家檢疫者,里長或里幹事每天撥打電話詢問檢疫者健康狀況,居家檢疫者三餐自理,若有特殊狀況可以連絡社會局、區公所協助,不要任意趴趴走,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