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弟啃老刺死他 精障男2審改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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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基隆市陳姓男子因不滿無業的胞弟酒後打他,甚至會毆打母親,去年趁母親外出時,持刀將胞弟刺死,並於犯案後向警方自首。一審考量陳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且自首給予減刑,依殺人罪判刑十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三日宣判,將他改判八年。
 本案昨日宣判時,目前在押的陳男到庭聽判,對於判決的結果,他沒有表達意見,隨後還押台北看所守。
 陳姓男子(四十五歲)與胞弟平時與母親同住,兄弟均罹患精神疾病,陳男為分擔家計擔任清潔工,弟弟則無業。由於陳男不滿胞弟啃老不工作,且對於胞弟酒後偶而會打他、打母親一事積怨已久。
 去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時,陳男趁母親外出買菜時,持刀猛刺胞弟的背、胸與頸部共六刀,還以手摀住他的嘴,直至斷氣才鬆手。陳男犯案後立即打電話向警方自首,警方趕抵將陳男帶回。
 檢警查出,陳男胞弟的死因為出血性休克及窒息身亡。檢察官調查後依殺人罪嫌將他起訴,但考量他有精神疾病,加上犯後自首,請法官減輕其刑。
 基隆地院指出,陳男有思覺失調症,審酌符合減刑規定,依殺人罪判刑十年;高院昨日則減刑改判八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