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3.0版 雇主違規最高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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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勞動部針對食物外送平台的勞工權益,已修法將外送平台業者納入勞工安全衛生規則,將原本只是行政指導的美食外送平台安全衛生指引,正式納入法規,具有法律效力,違反規定最高可罰三十萬元;勞動部表示,將給予四個月的輔導期,七月起將規劃勞檢開罰。
 由於先前發布的「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1點0及2點0版」屬行政指導,不具法律效力,勞動部昨日再公布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將食品外送業者納入各項作業安全危害規範,並同步修正作業安全指引,改為「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即「3點0版」。
 前兩版只要求業者「參考」,第三版則改為明確要求雇主「應」置備安全帽、反光標示、高低氣溫危害預防等防護設施,並「應」依勞動部發布的相關指引訂定食品外送作業危害防止計畫。
 勞動部指出,昨日公布修正後,業者對於指引各項要求如應評估交通、天候狀況、送達件數、時間及地點等因素,合理分派工作,提供各項安全設備及職災通報等,都屬強制作業,只要未遵守即可直接開罰。
 原本指引能否適用非屬僱傭關係業者仍有爭議,此次修正也增訂,若是事業單位交付無僱傭關係的個人親自履行食品外送作業者,外送作業危害預防及身心健康保護措施準用,也就是將承攬關係也納入適用對象。
 勞動部指出,將於三月至六月間與各個平台業者輔導訪視,四個月的輔導期過後,就會規劃專案進行勞檢事宜。
 去年十月間外送員多次發生事故,勞動部去年十月二日訂定「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1點0」,要求業者落實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等安全管理作為。
 去年十二月再發布「2點0版」,增訂「防搶單條款」,要求業者的派單時必須評估交通、天候狀況、送達件數、時間及地點等因素,作合理適當的分派。
 該版本中也增訂強制保險,團體商業保險至少三百萬元,醫療險實支實付三萬元 、住院日額一千元;並要求業者應提供外送員穿戴反光背心或配置反光標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