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商品廣告膨風 食藥署開罰近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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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樂活養生蔚為風潮,保健商機隨之看漲,誇大廣告更罰不勝罰,食藥署去年查獲6275件違規廣告,裁罰1億8155萬元,其中違規王「PPLs」違規130次、挨罰184萬元,還是罰不怕。
 食藥署昨天公布去年違規廣告監控和開罰數據,雖然廣告業違規率從99年的13.9%,降到去年的4.89%,但仍有6千多件食品、藥物和化妝品廣告違規。據統計,108年度全國裁處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共計6,275件,罰鍰金額達1億8,155萬元。
 以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宣稱之效能類型統計顯示,網路媒體常見宣稱「皮膚美容」、「減肥瘦身」等美體功效;電台、電視媒體以宣稱「骨骼肌肉」、「血液循環」等預防身體機能退化功效為主。
 違規前三名的廣告依序是「PPLs」違規130次、被罰鍰184萬元;「鴕鳥精」違規45次、被罰24萬元;「大通酵素」違規8次,被罰13.75萬元,違規原由分別是宣稱如「…視神經退化…水晶體會濁…黃斑部會氧化…目睭仁老化…PPLs攏真好用…」、「…挽救骨質變空、筋骨退化和痠痛…」、「…可以減肥,吃了肚子桶仔卡消ㄟ、身材卡好ㄟ…像大胖人吃OOO可以分解脂肪、分解澱粉…」等內容。提醒民眾切勿輕信誇大不實的違規廣告,以免破財傷身。
食藥署強調,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務必提高警覺;若有身體不適,應尋求正規醫療管道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