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違規 環境講習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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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環保局指出,環境教育法實施後,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的業者除罰鍰或停工外,相關人員還需接受時數不等的「違反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經統計,違反環保相關法規者,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居多。
 環保局一0八年度共辦理十三場次講習,平均到課率百分之九十九點八。環保局也發現,一0八年違反環保法規案件數,較一0七年減少百分之廿,顯示環境講習對受裁罰單位有降低違反環境法規的成效。
 市長黃偉哲提醒業者,環境教育法實施後,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處五千元以上罰鍰或停工停業者,代表人須接受一至八小時環境講習。環保局指出,受處分單位必須由代表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參加環境講習,依開課時數統計,以二小時講習案件占百分之四十八最多。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若未參加講習還會受到處罰。經統計,台南市違反環保相關法規者,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居多,其次依序為空氣汙染防制法、水汙染防治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