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釀旅遊糾紛 雲嘉南逾150件

764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武漢肺炎在全球迅速蔓延,民眾恐懼疫情出遊意願銳減,紛紛取消既定行程。消基會雲嘉南分會一個半月來接獲一百五十餘件旅遊糾紛諮詢、申訴案,其中以違約金扣除過高、旅行社無法出示已支付款項單據正本文件、廉航或包機機票費用無法退還居多。
 武漢肺炎疫情延燒在全國各地引發許多旅遊消費糾紛。根據消基會統計,一月二十日至三月四日,全台接獲將近一千三百件諮詢、申訴案。消基會雲嘉南分會則從一月二十日到三月六日,接獲一百五十餘件旅遊糾紛諮詢、申訴案。其中電話諮詢一百四十件,現場諮詢十六件,正式書面申訴三件。書面申訴部分,兩件已和解,旅行社依規定扣除必要規費等支出後,同意將訂金退還給消費者。另一件雙方尚未達成共識,仍在協調中。
 消基會指出,依旅遊地區、時間點衍生的退費爭議,目前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均有規定。若出發前當地為疫區,即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者,退費較無爭議。因觀光局已暫停旅行業組團前往,消費者是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導致契約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可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上述情形,旅行業應提出已代繳的行政規費或履行契約已支付的必要費用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
 如果旅遊地並非疫區,出發前外交領事事務局已將該地區列為黃色或灰色警示,消費者想解除旅遊契約,則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三條處理解約違約金規範。一旦消費者決定停止出國旅遊,應儘速通知旅行社,完成解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