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9歲孕媽咪 2至3成過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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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孕婦的體重要注意,過與不及對孕婦或胎兒都不好,國健署呼籲,準媽媽要在懷孕期間,要依孕前體重做適度調整,以確保母嬰健康。
 孕婦於懷孕期間如體重過重,可能帶來的影響包括妊娠糖尿病、子癲前症、流產、畸胎等機會都會比較高;過輕會造成孕婦營養不良,也會增加流產、早產的機率與出生嬰兒體重不足的情形。
 美國醫學會雜誌(JAMA)文獻指出,若孕婦於懷孕期間低於建議體重,胎兒成長發育不良之風險將增加53%,早產風險將增加70%;孕婦於懷孕期間若高於建議體重,胎兒大於一般大小之風險將增加85%,另英國醫學期刊(BMJ)文獻亦指出,肥胖女性於妊娠後期易出現葡萄糖不耐及生出巨嬰。
 不過,依國健署107年健康促進業務推動現況與成果調查結果,國內25-34歲的適齡婦女,近2成有過重或肥胖情形,35-39歲的婦女有過重或肥胖近3成。
 因此,國健署建議懷孕期間,孕婦應以孕前身體質量指數(BMI)為基礎,視當次懷孕胎數及懷孕週期逐漸增加體重,若BMI大於30者,建議增重約5-9公斤;BMI介於18.5到24.9之間者,建議增重約11.5-16公斤;小於18.5者,建議增重約12.5-18公斤,且須注意體重增加的速度,懷孕期間不適於減重。
 為維持適當的孕期體重,國健署建議孕婦,應定時產前檢查並測量體重,懷孕自第2期起(妊娠17週)每日需增加300大卡的熱量,但需視孕婦的年齡、活動量、懷孕前的健康狀況及體重增加情形加以調整。
 此外,國健署建議孕婦,應均衡攝取飲食並避免過多糖與脂肪攝取,每日宜適當運動以減少陣痛時的疼痛,減少生產時情緒及全身肌肉的緊張、增加產道肌肉的強韌性,以便順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