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煤條例無效 盧秀燕轟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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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宣告「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市長盧秀燕表達強烈遺憾和抗議。(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行政院宣告台中市議會四年前通過的「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市長盧秀燕十七日表達強烈遺憾和抗議。她說,行政院這種作法是踐踏人民健康、破壞環境生態、剝奪地方自治權,希望行政院正視中部空汙的嚴重性,拿出執政良心和同理心,和市府一起守護民眾的健康。
 盧秀燕指出,台中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是一部減煤的法律,目的是為了改善空汙、保護人民的健康,行政院宣布這部法律部分條文無效,等於是不准地方政府減煤,無視於中部空汙嚴重性,中部人繼續用肺發電。
 盧秀燕強調,燃煤燒炭是破壞環境、製造空汙、傷害民眾健康的最大殺手,全世界的趨勢就是減煤,進而除煤,世界潮流許多國家制定出減煤除煤時程表。反觀中央政府,不准地方政府減煤,反而執意要讓中火和用煤大廠燒好燒滿,完全無視民眾的呼吸權,對於行政院這種踐踏人民健康、放任空氣汙染,表示嚴重的遺憾和抗議。
 她強調,這部法律不只約束中火、中龍鋼鐵等燃煤大廠須減煤減碳,更要求中火、中龍等二十家用煤大戶配合更新環保設備。這部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是經過民意機關嚴格審查才制定,且已實施四年,中央沒有經過任何民意審議,就宣告無效,中央行政機關違反憲政,強暴民意機關,剝奪地方自治權。
 盧秀燕指出,行政院不只宣告台中管制生煤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之前市府依法撤銷兩張中火機組執照,行政院護航中火,強制恢復中火兩部機組執照,等於同意中火十部機組火力全開。行政院視法律如無物,阻撓地方政府改善空汙的努力,就是要和近七百萬名中部民眾健康作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