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箱燒死老翁 台電判賠2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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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電公司設置在新北市新莊區某公寓旁的「亭置式」變電箱,五年前突然爆炸、引發火警,住該公寓四樓的莊姓老翁逃生不及而死亡,其妻兒向台電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一、二審均判台電敗訴,應賠二百六十萬元,最高法院十八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民國一0四年四月二十日上午九時許,新莊忠孝街旁高約三層樓的高架變電箱發生爆炸,竄出的火舌延燒至一旁的公寓。消防員獲報前往滅火,在公寓四樓的樓梯間,發現八十四歲的莊姓老翁,但急救後不治。
 莊男的妻子與兒子認為,該變電箱距離民宅不到十五公分,爆炸後高熱的絕緣油噴濺至房屋引發火災,台電明知變電箱的枕木基座老舊腐朽,保護裝置失常,以致當天上午九時許發生地震後,變電箱產生位移而短路爆炸。
 台電答辯指出,公司有定期檢驗變壓器、設備正常,並無過失,承辦人也已獲檢方不起訴;且變壓器內部狀況無法從僅憑外部觀察就能得知,枕木已燒毀難斷定已腐朽。
 法院審理時,依新北市消防局火場鑑定報告、消防署鑑定報告,認定起因是變壓器的內線圈空間侷促,絕緣距離有限,鐵心固定方式因地震而位移,造成「閃絡現象」,引起絕緣油燃燒起火的可能性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