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時未發布」 緊急命令? 府:目前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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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總統府十八日指出,此前台灣發生SARS疫情時,並沒有發布緊急命令;目前包括國民出入境相關限制在內等防疫措施,都有適用法律基礎及授權,足以因應當前防疫上的必要,目前暫無總統頒布緊急命令的需求。
 武漢肺炎疫情全球發燒,政府禁止高中以下師生出國,但外界有聲音質疑缺乏法源依據,建議總統蔡英文直接發布緊急命令,完備程序。對此,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緊急命令是國家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而欠缺足夠法律授權進行必要的處置時所發布,至於總統發布緊急命令的憲政職權,在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都有明確規定,也必須提交立法院追認,以符合民主憲政秩序。
 張惇涵說明,台灣歷經抗SARS經驗後,所修正的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防疫準備也相當完備。因此,是否發布緊急命令,仍必須要從實際需求面來看必要性。從過往案例來看,自解嚴後,只有九二一震災後曾發布過緊急命令,其餘重大災害,包括台灣發生SARS疫情時,儘管社會也有相關的討論,但當時也沒有發布。
 張惇涵表示,截至目前,包括國民出入境相關限制在內等防疫措施,包括防疫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都有適用法律基礎及授權,足以因應當前防疫上的必要,目前暫無總統頒布緊急命令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