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卡生煤條例 盧批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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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盧秀燕指出,要續增中火機組,她堅持不退讓,中央作法似乎比較激進。(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行政院宣告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台中市長盧秀燕二十日指出,中央不但要求市府勿落實生煤條例,更要續增中火機組,她堅持不退讓,換來的卻是生煤條例遭宣告部分無效,依此看來,中央作法似乎比較激進。
 台中市議會昨天舉行臨時會,市議員楊正中認為,中央政府雙重標準,一0五年環保署公文表示無牴觸空汙法,一0七年空汙法修正限縮地方自治權,否決地方加嚴標準,造成地方有責無權。未來台中市的空汙,中央必須負起最大責任。
 楊正中指出,根據一0五年四月十八日環保署發出的公文明明表示,自治條例第三條第二項至第四項、第六條及第七條無牴觸空氣汙染防制法。但為了中央錯誤的能源政策,所有人都在圓這個謊。
 現在連許可證的展期,地方只有同意的份,不可以說NO。楊正中說,既然現在地方可以加嚴的權力已被剝奪殆盡,為何還要地方去背書?
 盧秀燕說,生煤管制條例由市議會通過,站在尊重民意機關的立場,無法代替市議會答應中央的要求,自治條例已施行四年,個人無權答應、無法不加以落實。為守護民眾健康,無法替台中市民答應不裁撤燃煤機組,瞠目結舌的是,沒想到市府不退讓,中央乾脆宣告生煤管制條例部分條文無效,依此看來,中央的作法似乎比較激進。
 盧秀燕指出,中央與地方呼吸不同的空氣,中央長官可能無法體會中部民眾的痛苦與無奈,以及對健康的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