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外籍人士 延長停留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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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全球蔓延,外交部二十一日說,有鑑於各國陸續採取邊境及飛航限制以防疫,二十一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等方式入境台灣,且尚未逾期停留的外籍人士,在台停留期限一律自動延長三十天,不須另外申請。
 外交部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因應各國針對武漢肺炎採取邊境及飛航限制,二十一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台灣,且尚未逾期停留的外籍人士,在台停留期限一律自動延長三十天,不須另外申請。不過,相關外籍人士在台總停留天數仍不得超過一百八十天。外交部說,相關措施將視疫情發展檢討調整。
 另外,外交部提醒,內政部移民署宣布,針對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士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對宣導及專案期間(三月二十日到六月三十日)自行到案者,採不收容、不管制來台期間,以及最低罰鍰等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