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公告欄〉防疫補償申請 二階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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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衛福部宣布,即日起受理受隔離(檢疫)者申請防疫補償,截至3月18日,受隔離或檢疫人數約4萬8千餘人。另有關照顧者的防疫補償,預計3月31日開放受理申請。
 衛福部表示,防疫補償辦法已於109年3月10日發布。受隔離或檢疫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受隔離或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亦即沒有違反隔離或檢疫通知書所載明應遵行事項,且未支領薪資或其他性質相同之補助者,可於隔離或檢疫期滿之次日起,申領防疫補償每日1千元。估計截至3月18日,受隔離或檢疫人數約4萬8,000餘人。
 衛福部表示,如拒絕、規避、妨礙、填寫不實者或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將處以罰鍰,且不得申請防疫補償。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自3月17日起,民眾非必要前往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3級國家或地區,亦不得申領防疫補償。
 衛福部也發布防疫補償申辦網址、申請書表格式、應備文件及受理窗口,並自即日起開放受隔離或檢疫者的防疫補償申請。民眾可採線上、郵寄或臨櫃等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民眾提出申請,須於線上或紙本填寫申請書並檢附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受僱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或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衛福部表示,有關照顧者的防疫補償,預計3月31日開放受理申請。應備文件及各縣市受理窗口,可逕至衛福部網站查詢。